全人中學於1995年由一群家長及老師直接衝撞法律創設,於2009年完成立案。直到今日,近20年來全人仍是全台灣唯一一所堅持自由民主教育的青少年實驗學校。

 

 

83/04/10 民間發動「410教育改造運動」

數萬民眾走上街頭,要求進行全面性教育改革。 「410教育改造運動」提出四項主要訴求,其中「制訂教育基本法」要求人民有興學及辦理教育實驗的自由。 84/09/24 「全人教育實驗學校」(本校前身)創立

本校由家長及教師共同捐資,突破法令,選定於苗栗縣卓蘭鎮內灣里大坪頂山區辦學。為全台第一所力行自由教育之青少年實驗中學。 此時並無相關法源。


85/01~88/06 本校遭建管、農業單位取締、裁罰、斷水斷電

校方積極奔走陳情。其間數度向中央及地方教育主管機提出立案申請,但皆因無法源依據而不可得。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於86年初即偕同相關單位來校會勘,表達支持之意。

 

88/06/23 「教育基本法」頒佈,確保人民興學自由及教育實驗之權益。

本法第7 條:「人民有依教育目的興學之自由。」
本法第8 條:「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依法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本法第13條:「政府及民間得視需要進行教育實驗,並應加強教育研究及評鑑工作,以提昇教育品質,促進教育發展。」

 

88/07 高級中學法修法完成,正式賦予實驗高級中學法源

教育部隨後據該法第六條授權,訂定「實驗高級中學申請設置辦法」。

 

89/06/15

本校再度向教育部申請立案,檢覆全人教育實驗學校申請籌設相關資料。

 

90/04/24

向教育部提報「青少年教育實驗高級中學設校及實驗計畫」。

 

90/11/02 教育部召開「審查青少年全人教育實驗高級中學申請設立會議」,有條件同意本校設立;但建議本校更名為「全人實驗高級中學」

其條件有三:
1. 成立專案小組,與苗栗縣政府配合辦理地目變更等相關事宜。
2. 完成法人登記事宜。
3. 提報過去七年辦學成果、特色、未來長遠發展目標及對各位審查委員所提意見之處置。

教育部並於隔年協助本校高三應屆畢業生得應屆報考同等學力測驗,取得高中同等學歷證明。

 

91/06/27

教育部同意延長財團法人設立辦理時程,要求校方儘速辦理地目變更,取得合法使用校地、校舍之證明文件,俾利向法院辦理財團法人設立登記。

 

91/06/29 教育部黃榮村部長訪視本校

鑑於地目變更之事頗費時日,黃部長認為可分近、中期規畫。近期為解決學籍問題,請中部辦公室協調卓蘭實驗中學,仿照台北市的自主學習方案模式,將全人中學之實驗計畫附掛在卓蘭實中。黃部長亦認為應詢問苗栗縣政府是否有廢校可先行提供全人實驗中學設校。至於中程則為成立實驗中學,依照設校申請程序,繼續辦理。

 

91/07/18 本校積極尋求校地借用,並拜訪卓蘭實中洽談附掛實驗計畫事宜。

本校雖依黃部長建議,積極尋求借用校地,及將實驗計劃附掛在卓蘭實中之可行性,惟本校學生寄放學籍問題到目前仍未解決。

 

92/07 本校427地號通過水土保持計劃審查

苗栗縣政府正式核准本校427地號符合現行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規定。


92/07/18 教育部同意本校依核定之水保計畫內容執行

 

92/11/12 向農委會及水保局申請補助社區聯外道路擴寬計畫

本案獲立委林德福、蘇治芬、邱創進、徐耀昌、劉政鴻、杜文卿、賴清德及大坪頂居民詹振星等三十人支持爭取。

 

93/3/31 申請校地地辦理變更編定作業

請目的事業管機關教育部配合開具審查意見書及免受非都市土地面積十公頃之開發限制。


93/4/21 教室區土地聯外道路拓寬動工

 

93/4/23

教育部召開全人中學立案審議委員會,通過本校土地完成地目變更,即進行學校法人登記。

 

94/5/4

第二期聯外道路施工,配合部分路段電信地下電纜化,八月中旬完工。
聯外道路拓寬,主要是消防安全考量。

 

94/5

建築師來校測量、完成建築結構圖草圖後到自治會向師生說明。

 

94/5/30

苗栗縣政府核發本校土地雜項建築施工許可並取得。

 

94/5/30

取得雜項使用執照。

 

94/5~6

自治會通過設空間規劃小組,前後召開五次會議,完成初步的空間改善計畫(圖書館隔成四區、教室區中庭泥土地以木平台美化,但需考量學校經費,不建議本次施工)

 

94/6/21

水土保持計劃執行完成(主要為蓄洪池出水口改善),縣府農業局山保課派員到校會勘。

 

94/11/24

縣府同意地目變更編定(目前地目為農牧用地,需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

 

95/5/27

針對法人登記設校基金召開協調會(教育部政務次長、教育部部長秘書、中教司、法規會、中辦、邱創進國會助理)

 

95/5/1 募款1,800萬元,解決建校以來懸而未決的財政問題

 

95/5/23 正式取得建築使用執照

 

95/11/5

通過財團法人苗栗縣全人實驗高級中學捐助章程。

 

96/4/13

第一屆董事會成員共13人等,任期自96年3月6日至99年3月5日止。


96/10/23

教育部核備通過『苗栗縣全人實驗高級中學設校及實驗計畫書』

 

96/12/11

董事會辦竣『苗栗縣全人實驗高級中學』法人設立登記

 

98/5/11

董事會申請立案乙案,經教育部高級中學審議委員會決議:「建議修正後通過」。


98/8/28 教育部通過『苗栗縣全人實驗高級中學』立案申請

 

99/03/23

第二屆董事會成員董事長邱守榕等共11人等,任期自民國99年3月23日至103年3月22日止。

 

103/2/11

第三屆董事會成員董事長張光宇等共11人等,任期自民國103年3月23日至107年3月22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