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大週自治會會議記錄20160412


主席:禎祥

記錄:沈薇、楷潔


點名



校長報告

大雄:若無法釐清、面對背後力量,我們永遠無法分辨悲劇與鬧劇。


校務會議

 

組別

報告事項

教學組

國三學生有意回到戶籍地就讀者,請找孟飛。

輔導組

沒事。

行政組

螢火蟲季可以去散散步。

活動組

這大週確認校外教學組別,或者提個人計畫。

木工課這禮拜四、五已經把鬍子家的木地板做好了,今天晚上會在那邊過夜,可以一起來聊天。

 

 

廣播時間

嘉欣:家裡想蓋狗屋,有興趣者洽嘉欣,有工錢。

禎祥:(抓泥鰍)

孟飛:代表值星發言。星期日吧檯的歌聲、學生或校友騎機車經過社區時有些影響到鄰居,深夜後要注意噪音或"移陣",避免影響鄰居。

易凡  :  晚上跟阿泰在小野台生火,歡迎參與。

毓盈阿姨:練團室門口有尿騷味,很急的話樓上有廁所喔。

孟飛:教學組補充,若社團上課時間或地點有更改,社團發起人請通知社員和協助通知上課。

大雄:補充孟飛,注意噪音,避免影響到鄰居。

 

生促會

宿舍

報告事項

男宿三樓

自治會完圖書館開會。

男宿二樓

沒事。

三宿

麻煩二樓倒垃圾。

女宿

男性止步十點半。

外宿

自治會結束圖書館開會。

 


動保會

筱倫:沒事。


植委會

孟飛:介紹校園植物-大花曼陀羅。


圖委會

志誠:介紹一本書-錯把太太當帽子的人。


光明會

光明會會長:找到傳單的人領小禮物。


果實能力協會

果實能力協會理事長(禎祥代理):魯夫是幾歲出航的?


生活小組

-死刑存廢?

-電動是否無罪?

-手機遊戲視同電動?


九人小組

結案告單宣讀(詳參告單公告)

-未結案告單宣讀

-上訴告單-編號104-2-02-001

陪審團主席:雅慧

陪審團成員:阿果、大雄、沈毅、元鈞、許璿、維嶽、建鈞

上訴開會地點:聊天室

(請陪審團主席、成員、上訴方於自治會後至上訴庭地點集合)


提案


廢除"不能打電動"校規(提案人:奕為)

提案說明:如提案名稱。

表決方式:二分之一決

全場人數 56

贊成 11

反對 15

〔提案未通過〕


成立電動委員會(提案人:志誠)

提案說明:組成委員會定義電動,認定範圍包刮所有平台。組成成員為老師兩位學生三位,每學期於自治會上選出。委員會責任為鑑識九人小組接收到的電動告單電動是否成立。

*更改表決方式(二分之一決改為多數決)

贊成 23

反對 4

〔表決方式更改為多數決〕

表決方式:多數決

贊成 27

反對 6

〔提案通過〕


電動委員會選舉

老師:許璿、阿泰(直接當選)

學生正取三名:沈毅、又喜、楷惟

學生候補兩名:齡璟、沈薇


臨時動議

-散會